他主動透過Couchsurfing網站丟訊息給我,詳細描述了他的作息與住家環境:「公寓因處慕尼黑市中心,並無隔間。有兩個陽台、一張King-size床、一張沙發,床可以讓給妳們。請仔細考慮對此安排是否能夠接受。」

我往下滑點開他的評價,47則中有2則為「不好不壞」(Neutral),其中一則內容指控他毛手毛腳,屋主也回應了,反駁對方原本說好借宿3個晚上,如果真有問題,又怎麼可能待到7個晚上才搬走呢?

其他45則評價有男有女,清一色是稱讚住宿環境舒適,屋主衛生習慣良好,而且會親手做早餐與客人分享,貼心又慷慨。他也會在假日時陪同在市區逛逛,聽起來簡直是好人好事代表。

小背包在法蘭克福遭竊一事讓旅費損失不少,慕尼黑號稱德國的天龍國,即使是選擇Airbnb住宿也不便宜,加上時間緊迫,我與說書人討論過後,決定接受他的邀請。反正兩個人可以互相照應,若是苗頭不對就落跑。

傍晚抵達他美術館附近的住處,他帶我們下樓了解環境,買了便宜的披薩當晚餐,上樓後輪流洗澡。他說:「床讓給妳們睡,但因沙發太不舒服了,如果半夜我的背痛可以上床擠嗎?」

我指指立在一側的多餘床墊,提議可以搬到地下,我們睡那兒就好。

「不行不行!怎麼可以讓客人睡地下!」他堅持,但我們比他更堅持。第一夜相安無事。


隔天早晨,夏日歐洲陽光灑進屋子裡,他端出火腿、奶油、果汁,用摩卡壺煮了咖啡、煎了歐姆蛋。一塵不染的玻璃桌,我們共享了豐盛的早餐。電視上播著陌生語言的新聞,我問他從哪裡來的呢?他說:「我來自沙烏地阿拉伯,尋求德國政治庇護。」

他的父母親來自中東不同的國家,父親本是官員,遇上政變,被反對黨殺了。7年前,全家逃出國,他來到德國,母親與兄弟姊妹則是落腳荷蘭。雖然他現在已是德國公民,每天仍關注沙烏地阿拉伯的動態,每年放假時去荷蘭與家人相聚。


身高175公分、肩膀開闊,頂著啤酒肚,臉上皺紋刻痕彷彿已超過40歲,但其實年齡與我們相仿。唯一與年齡相符的是眼睛,在他講起家鄉與家人時,深邃的藍眼珠與長捲睫毛真誠流露感情,我替他覺得難過。問起他的職業,他說德國政府給了他公家單位的鐵飯碗──國家圖書館的館員,上班時間自由,下班時間固定。

「慕尼黑實在太舒服了,我不想離開這裡。」他說。

說書人堅持洗了碗盤。當天我們散步去隔壁逛美術館,他去上班。第二晚相安無事。

 

第三天下午屋主帶著我們在慕尼黑市中心繞繞,最後一站是英國花園(English Garden),歐洲最大的城市公園之一,占地3.7平方公里,龐大無邊際高聳的針葉林中有幾條公車路線,也有湖泊與河流穿過。沿著溪漫步,遠遠橋上有一堆人聚集驚呼,我們也湊過去。橋下穿出洶湧河水遇到河道中的阻礙物,掀起至少半層樓高巨浪,有一人乘在浪上,試圖跟上急速水流,十秒後終究敗陣下來摔入水流,瞬間被沖往下流,下一個衝浪客放下板子乘浪而起。

舉起相機記錄這個神奇的畫面。屋主問:「要不要幫妳們拍一張?」當然好。拍完之後,說書人提議要與屋主合照。我看著鏡頭裡的他把兩隻手環住說書人的腰,彎下腰把下巴貼往說書人的側臉,親暱的彷彿情侶。我心中一驚,很快地按下快門,大喊:「好了!」只差沒來得及衝上前去把兩人分開。

「換我幫你們拍。」說書人提議時我臉都綠了,又無法直接拒絕,只能硬著頭皮過去。我刻意站開一步,他還是把一隻手擱在我腰上,我渾身像是有毛蟲在爬直想跳開。

抓到獨處機會,我就爆發了:「妳幹嘛要我跟他合照?!」

「我想說這樣比較禮貌啊。」

「難道妳沒感覺他合照的時候毛手毛腳嗎?」

「好像是有點怪怪的。」她傻裡傻氣地回。

我把照片找出來指證歷歷,她才意識到被吃豆腐了。「對不起嘛!可是為什麼我被吃豆腐妳要這麼生氣?」她無辜問。

那天屋主問我們是否介意再加入一個女孩,因為空間不足,她同意要與屋主同睡一張床。那天晚上我們見到了活力充沛、講話如連珠炮的哥倫比亞人,她在德國念法律碩士,希望能在德國找到法律的實習與工作機會,接下來幾天都有面試。當晚女孩的媽媽打電話來確認女兒安全。第三天晚上相安無事。

隔天早上我們便離開,出門趕巴士。過了幾天,我有點掛心哥倫比亞女孩,丟What’s App訊息問她一切可好。

「妳絕對不會相信發生什麼事。」她回訊:「妳們離開後的那天晚上,他一直抱我親我。我拒絕他,他就說我不能再住在那邊。隔天一早,我就逃走了。」

哥倫比亞女孩說她已經向沙發衝浪舉報這匹狼。我對她遇上這事感到有點自責,覺得自己沒提醒她,後悔已給出的屋主正面評價。同時,我回想那天早餐與他相處聊天的話題,那些他所分享家族發生的事件,以及他展現的友誼。

寫到這兒,查詢了沙發衝浪網站,發現狼屋主帳號已失效。


(照片攝於慕尼黑美術館Neue Pinakothek莫內畫作,以及我很喜歡的另一幅拿扇子女人的細節。

寧芬堡宮Schloss Nymphenburg也是慕尼黑美麗的亮點之一。)
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arrow
arrow

    喬安納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