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↑高翊峰老師贈送的小卡


文學有什麼用?我大四時在台中文心路上的玫瑰園,大概花了至少一個半小時為文學辯護,勸說好友。那時說了些什麼,我也忘了,但還記得當時十分篤定地正義凜然,現在回想起來有點好笑。

最近又被問到:「小說不就是假的東西嗎?為什麼要讀小說呢?」

參加了耕莘第十屆文學營,開場時,作家伊格言為這個問題提供了一個答案:「文學讓我們成為更好的人,為什麼呢?讓我把這當作伏筆。」

三天過去,今天讀到加拿大作家Margaret Atwood的採訪[她是我最愛的小說家之一],她為這個問題提供了另一個答案:「透過故事,我們可以學得更快速、更深刻,[…] [小說]是深刻的經驗,因此,如果你希望讓他人想像某個情況,小說是非常非常有效率的。」

我的好友阿火說:「讀小說就是好玩啊!其他的都是看你想要為它賦予什麼功能,像是教育或其他的。」

 

現在的我倒不會像以前一樣勸說他人讀小說﹝或文學﹞,畢竟每個人有屬於自己的菜,沒有理由要每個人都喜歡吃同樣的東西,我只想聊聊這三天中我在文學營中看/讀到的。

楊牧的〈帶你回花蓮〉,非常可能是他的求婚詩。

五月天的〈突然好想你〉MV中,不斷出現的主題「天空」,象徵人生過程中的痛,終究有一天可以好起來。

瑞蒙卡佛的短篇小說〈告訴女人我們要出門〉描繪著平凡不過的主角與其無奇的人生。

《人間四月天》徐志摩與林徽音在康橋划船、墜入愛河的浪漫對白(現場的小朋友們覺得荒謬地哄堂大笑,但是等他們談過戀愛以後就會知道自己也可以當詩人)。

學員帶著過不去的痛苦來參加營隊,在走廊上向導師們傾訴。喜歡文學卻唸了與文學不相關的系而痛苦;喜歡文學唸了中文系發現所學與文學似乎也沒有太大關係而痛苦;願望是「活到41歲就自殺」的痛苦;失戀的痛苦;家庭成長背景的痛苦。

這些人選擇了用文字表達自己說不出的,在寫的過程中發洩、療癒、幻想、找樂子,不管是透過多麼奇幻、超現實的場景鋪設,文學所表達的還是人生與人性。

伊格言在課程尾聲揭露了謎底,他說:「文學讓我們能夠了解別人、感受他人所感受的,因為了解,我們可以用更柔軟的心去面對他人的弱點。」

我想這些寫作者傳達出的體諒與慈悲,不管對象是他人或自己,都種下了許多善的種子,飄散到連作者也無法知悉的角落,然後,發芽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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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喬安納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