史蒂芬.金談寫作.jpg  

 

喜歡一件事情,就會樂此不疲,史蒂芬‧金(Stephen King)如是說。這本《史蒂芬‧金談寫作》記載了他寫作生涯的心路歷程,如何從被退稿到賣出第一本書,如何從遜腳故事到好故事。裡面不只有對寫作的想法,他也提出一些工具與實例。我看的是之前商周的已絕版版本,譯者為蕭芳賢。

 

“閱讀和寫作就像學樂器、打棒球、練短跑一樣,同樣都要努力的練習。” (p. 230)

 

村上春樹也做過同樣譬喻,寫作跟慢跑一樣,都需要毅力與規律。史蒂芬說每天都必須要寫4-6小時,新手從每天1000字開始,每個星期休息一天。後來漸漸發現,大部分作家並不是什麼都不作坐著等靈感來,而是不停的寫,然後到某個時刻,靈感就會突然來拜訪你。

 

當然史蒂芬也給了一些很具體的建議,例如不要用副詞、用最真實的語言寫作(在適當的時機使用Sxxt等字)、第二版修改應比原稿短10%(因為要盡量保持簡潔)。接下來也帶到寫作的地點、擺放的家具、環境;關於這部份,我想就跟寫作是件很私人的活動一樣,每個作家都有不同的進行方式、理念與習慣。那些對史蒂芬有強烈好奇的讀者,看這本書應該很有滿足偷窺慾的快感。

 

他曾經在洗衣店工作、下班之後寫作,那段時間是他經濟拮据、生活最忙碌的時候,但他卻認為,那段時間裡他進步最多。經濟壓力、忙碌、沒有靈感,都不是可以被接受的偷懶藉口。

 

如果真心喜愛一件事,就下定決心、付出努力把它做好,不然,就去客廳看電視吧!(史蒂芬的提議是去洗車)

 

 
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喬安納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