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禮拜五那天天冷,窩在阿火家等著剛吃飽的肚子消下去,接著要去樓上的健身房運動。在沙發上看著進度落後的《阿特拉斯聳聳肩》第二集,旁邊坐著長的像貓頭鷹的阿咪,牠在我旁邊打著盹。阿火在一旁的電腦前畫著圖,我們一邊做著各自手邊的事、一邊喝茶聊著天。突然研究所的記憶就回來了,常常下午晚上,我都是這樣窩在阿火寢室看書聊天。只是以前他忙碌的是寫寫,現在忙的是畫畫。

 

聊到現在的時間總是好像不夠,每天睡的比以前少,但是手上總有做不完的事情,心頭上也掛念著還等著要去做的事,被時間追著跑。這時就會想著以前當學生的時間是那麼多,為什麼那時候不多做點事情,現在就可以不用壓力這麼大了。但,其實也是知道忙碌沒個終了,忙完這個總是還有別的可以忙,只是回想起來對自己以前漫不經心的度時間有點心驚。

 

然後聊到最近頗受好評的文章,數位之牆的〈寫給年輕的,自己(一)〉,他說要先清楚自己什麼、喜歡做的事什麼,做喜歡做的事情,就做的好;有了成就感,名跟利都會隨之而來。

 

我想,了解自己是出發點,但這個出發點,也是需要時間的大課題。當然還是有人9歲就知道自己要當作家(《阿特拉斯聳聳肩》作者Ayn Rand)、或者有天突然受到震撼,就確立了一生的志業(麥可‧康納利(Michael Connelly)看完Raymond Chandler小說改編的電影,從建築跑去當作家),但這些人之所以令人崇拜,很可能就是因為這並不容易,不然坊間也不會有這麼多心靈探索書籍與課程了。

 

阿火說,數位之牆說的太過樂觀。去做了喜歡的事情,不見得名利都會跟著來,但至少自己會覺得過的比較值得。這個我附議。只是同時也要考慮,這件喜歡的事情能不能餵飽自己,想到這邊,又是會讓人失眠的課題了

 

 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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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喬安納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