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大同Timeless.JPG 

一坐下來奧莉薇就問我:”所以妳有先聽過他的歌嗎?” 我搖搖頭。對於方大同,我知道的就只有那首抖到不行的望春風,我抱著”Surprise me”的心情來聽這場唱不完無止盡(Timeless)演唱會。整場演唱會一首接一首爆炸多的歌,Encore之後還繼續唱了快15分鐘。

他演唱Michael Jackson的”Billy Jean”與“Bad”,真的是有夠雞皮疙瘩掉一把的!把動感快歌”Billy Jean”改成抒情之外,還以單純的吉他伴奏,真的很有才華。在轉播銀幕上,他手指細長又好瘦(完全是我的那杯茶),但是人真的太瘦了,這就不是我的菜了(我喜歡的男人不能比我瘦!)。

歌單裡面有好幾首英文老歌,Eric Clapton的 “Wonderful Tonight”、” Moon River”,還讓我重新愛上了Stevie Wonder的”Superstition”。他的唱功與音樂造詣真的不是蓋的,在那個充滿雞皮疙瘩的美妙音樂中,我想起學長說有才華的男人就是很吃香。嗯…我還是要說我”只有”愛方大同的手指在吉他上面刷和鋼琴上飛舞啦!

也感覺到他對音樂的熱情。他有首不知名的歌唱的是拉二胡的音樂家,在小酒館賣藝,很喜歡音樂但是很窮;Daniel Powter的”Free loop” MV裡那位潦倒的鋼琴師也唱著” my tattered name” (我那襤褸的名字)。我在想,對某事很有熱情,一定要從很窮開始嗎?…

買的票價是坐看台上,但感覺還蠻前面的,可能是舞台架設的比較靠近觀眾。可是奧莉薇的朋友說:”我從來沒坐那麼後面的啦!” Sorry啦,因為我只有tattered wallet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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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喬安納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