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葉慈被稱作浪漫詩人,他的詩作中常有歌頌自然,或借自然來抒發心裡的感情。這首〈在七個樹林中〉也是一例。

他聽到樹林中的鴿子咕咕和蜜蜂嗡嗡,忘懷那些無用的抗議和長久以來的不滿(line 1-5)。葉慈有什麼不滿的呢?

古代的愛爾蘭王登基之地(tara)已經被推翻,而新的平凡取而代之、喧嘩吵鬧,這個景況只有它自己開心(line 6-9)。葉慈不滿的是中產階級的平凡與庸俗,而古代經典的榮耀已經逝去了。但,在七個樹林中,他終於忘卻那些不滿。

他很滿足,因為他知道寧靜到處漫遊大笑、吃掉她的心(line 10-11)。好吧,到這邊我就不懂了,這個寧靜到底代表的是什麼呢?她又為什麼要吃掉自己的心?我的解讀是,也許這片樹林是屬於寧靜的地盤。

正當同時,偉大的弓箭手伺機出擊,他把雲霧箭筒掛在小野牛樹林上(line 12-14)。跟上段的寧靜合在一起看,就可以推論出這個弓箭手就是大自然,他的雲霧箭筒就是快下雨的壞天氣。

這個畫面是在寧靜的氣氛瀰漫在這片樹林的時候,另一邊的樹林上空雨水正醞釀落下。葉慈在其中感到滿足,因為雖然這世界充滿了笨蛋,但大自然依然存在,而這就是最好的慰藉。

(耶!謎底解開,我終於不辱身為福爾摩斯的推理迷之名了~)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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葉慈眼中怎麼樣是完美女人?他說詩人們一天到晚就是花時間在想要怎麼描繪出心目中的美人。但其實只要她的一個眼神、配上天空一點也不費力的沉思(line 4-5),就打敗了所有詩人努力思索的堆砌。 

這就像是史蒂芬.金還有許多作家說的,其實留許多想像空間給讀者才是聰明的作者。你不需要告訴讀者女主角有長長的睫毛跟充滿靈性的容貌,大家會自己描繪出心目中的美女圖。 

天空一點也不費力的沉思(line 5)代表什麼呢?最後一行的unlabouring stars就是解答。星星映在一個美麗的眼神裡,還有什麼描述比這個更動人?(好啦!我承認有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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詩人為什麼要寫一首跟黑豬有關的詩?詩名:黑豬谷。《A new commentary on the poems of W.B. Yeats》(作者Alexander Norman Jeffares, William Butler Yeats)解讀豬本為肥沃的象徵,是自然界很強大的力量,因為無法控制,久而久之被轉化為邪惡的象徵。

第一段描述葉慈夢見的一段獵殺追逐,但最後倒楣的是獵人,落馬死亡。第二段是人類在所建立的文明中忙碌,已厭倦了這世界上的帝王,因此向這自然的力量致敬,黑豬才是恆久星系與燃燒的門的主人。 

由這看來,葉慈對黑豬的自然力量應該是正面的尊崇。他希望人們能反璞歸真回到自然的狀態。而詩裡提及的環狀巨石、石塚、燃燒的門,都讓我想到特洛伊戰爭:人們自以為豪的希臘文明,因為一個女人而被蹂躪摧毀殆盡。想到這邊,可能我們真的有很多地方得向黑豬學習…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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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到詩名一開始以為這是首生離死別的詩:He Bids His Beloved Be at Peace,祝安息? 

但看到倒數第
3, 4行確定女主角沒有死,因為她的眼睛只有半閉合(不是死不瞑目)、心跳對應男主角的心跳、頭髮飄落在他的胸膛上,我研判應該只是兩個戀人抱在一起。 

那第一行的那些馬是用來幹麼的?葉慈用啟示錄四騎士來代表時間的流逝:東代表即將到來的未來;西代表過去的時間;北代表冷寒的天氣;南代表炎熱(季節的更移)。他們的噠噠馬蹄聲不斷的提醒詩人:懷中的美人、美妙的愛情有天都將逝去。

所以葉慈才要美人讓他抱著乖乖別動,一起享受那片刻即永恆的當下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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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Q84.jpg 

《1Q84》從一個名為青豆的女殺手故事開始,她出發去把虐待婦女的男人”送到另外一個世界去”(小說裡的用語,若是村上,應該會在這幾個字旁邊畫點點代表重點吧),因為對人體的脈絡有異於常人的瞭解,她有辦法找到脖子後方的某個穴道,用冰錐刺入之後讓人直接死亡,因為傷口極小,所以死者總是被判定為暴斃。

平行發展的故事,是叫天吾的作家,他被出版社的小松鼓吹改寫小說新人獎投稿作品之一《空氣蛹》,因為這個作品有那種令人忍不住翻閱下去的”什麼”,但文字過於粗糙,如果直接投稿勢必無法得獎。天吾在作者,17歲的美女深繪里,的同意下,改寫這個作品,也因此被捲入了之後的風暴。

這兩線故事到底有什麼關聯?到了第二集點出,天吾就是青豆一輩子唯一愛過的男人,青豆也是天吾一輩子唯一愛過的女人。他們是國小同學,從那個時期之後,他們心中便思念著彼此,但雙方又都毫無動作,就這樣過著各自的生活。

直到1Q84年的到來,他們的命運交纏、再也無法逃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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詩名〈給那些我在火爐邊聊天的人〉,到底葉慈跟那些人聊些什麼?

 

他們聊到了三種人:第一種是居住在熱情靈魂裡的黑暗人們,就像住在枯樹裡的蝙蝠(line 4-5),這些dark folk不知道是誰,但從這個蝙蝠的明喻可以知道總是不是什麼好東西。

 

第二種是任性的人,他們悲傷又滿足地嘆著氣,因為他們的夢想從來就沒有結果(line 6-9)。為什麼夢想會沒結果呢?因為這些人從來沒動手去做,所以也不可取。

 

第三種是真正投入戰鬥的人,葉慈描寫他們像是火焰中的天使,有著長長的翅膀,像風暴一樣使劍,鏘鏘的擊劍聲奏成狂喜的樂章,戰鬥直到天明(line 10-16)

 

以文章的結構來說,最重要的不是會被第一個被提及,就是擺在最後,而且篇幅最長;所以葉慈讚頌的是哪一種人,應該非常明顯了吧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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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性污點.jpg 


《人性污點》(The Human Stain) 指的不是一生逃避黑人出身的主角科爾曼,不是以純粹動物性活著的女主角福妮雅,不是深受越戰創傷作祟而瘋狂的萊斯(福妮雅前夫),也不是充滿意識形態、滿口文化的偽君子女教授德芬妮。而是他們的集合,真正的「人性」污點造成了一個個的悲劇,主角無力抵抗改變,只能承受之後毀滅。

 

作者Philip Roth寫出的這本「美國三部曲」的最後一本,充滿了希臘古典悲劇的氛圍。故事敘述者內森(科爾曼的鄰居)與各個角色的觀點互相交錯,建構各個角色的背景:他們從哪裡來、怎麼走到當前這一步。譯者劉珠還,現任安徽師範大學外國語學院英語系教授。

 

好幾年前看過這部小說改編的電影,主角科爾曼由安東尼霍普金斯飾演,女主角妮可基嫚,現在對那部片的印象剩下的是沒很有說服力的女主角、和好像不夠悲慘的氛圍(與小說相比)。
 

有這麼一句話說:”A picture is worth a thousand words.” 但對於這本小說,我覺得應該要說「文字能堆砌出明確的影像」。少了福妮雅、萊斯、德芬妮背景的描述,電影表現出來的故事是壓平的,少了那種蓋天鋪地的悲劇感,讓讀者無處可逃。

 

希臘悲劇所要創造的效果是洗滌心靈的作用(Catharsis)Philip Roth也直接取第五章名為此。為什麼這樣的悲劇能夠洗滌心靈?這種絕望跟無力不是讓人生更令人難以忍受嗎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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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首詩寫在葉慈第一次向Maud Gonne求婚遭拒之後,她剛好在當時說了一句:「我希望自己可以變成海鷗。」葉慈回去就寫了這首熱情澎湃的詩,有多澎湃?看詩裡有幾個驚嘆號就知道。

 

流星(line 2)、百合和玫瑰(line 5)都是詩人眼中不恆久的代名詞,唯有白色的海鷗才可以超越時空與悲傷。葉慈寫了這首詩也許是為了要取悅美人,但他忘了他愛的這個美人是革命運動的狂熱者。對她來說,時間、空間、與悲傷都是她不願意忘記或遺棄的戰場。

 

只能說,追求美人還是要投其所好啊~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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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輕的時候做的一些決定,是不是年老時會後悔?甚至,有些決定在幾年之內就已經後悔了。

 

葉慈在這首詩談的是愛情,那就來談這個吧。有個朋友挑對象的標準超級嚴格,除了要外表順眼、身高夠高,還要有共同興趣、聊得來。只要有任何不順意的地方都不行。但急著找對象的他忘了,即使找到了以上條件交集的女孩,不一定相處得來。

 

有個朋友相對不嚴格,只要有邀約都積極參加,但他下意識的總會拿新對象與前女友相比:在外表、職業、年收入。新對象也許有前女友沒有的優點,但他看不見;他看見的總是新對象缺少了前女友的優點。事實是,他根本還沒有放開前一段感情。

 

到底我們要尋找的是什麼?外在條件?興趣談吐、或是高薪地位?

 

葉慈說,你該找的是靈魂(關鍵字在詩第7行)。你看得見他的靈魂,而你也愛他的靈魂,不管世事怎麼改變,工作沒了、老了醜了,他還會是你所愛的人。

 

葉慈為Maud Gonne寫的這首情詩,其實就像日劇101次求婚中的星野先生(是吧?)對女主角說的那句:「50年以後我還是會像現在一樣愛妳。」只是前者比較囉唆一些~ XD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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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ireland-Innisfree.jpg 

茵尼斯湖島(圖片來自Stream of Consciousness

 

催眠或冥想有個常用的方法,總是要你回想生命中美好的時刻,想的愈仔細愈好,這能幫助放鬆。或者所謂的「秘密」法則告訴我們,如果你想要某件事情成真,就在腦海中想像那個景象。久而久之,你想的就會真的發生。

 

葉慈這首詩就是在做這件事。我在高中那個厭倦古文的時期,因為某種原因,深深喜愛上這首詩。平易近人的文字中,有種不可言喻的美感:

 

我要即刻起身到茵尼斯湖島,在那兒會有泥土與木板建造的小屋。我會種九排豆子、養個蜂房,獨居在嗡嗡聲中的林地。

 

在那兒有寧靜,寧靜慢慢滴落,從早上的薄霧到蟋蟀鳴叫的黃昏;那兒午夜微光閃爍、正午紫光瀲灩,而傍晚滿是紅雀撲翅。

 

我將即刻起身到茵尼斯湖島,因為不管是白天或夜晚,我聽到湖水低聲拍打湖岸;不論站在馬路旁、或是步道上,我的心中都有它的回聲。

 

 

就是這樣的作品,提醒了我為何對文學鍾情不悔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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鏡頭由遠而近,一對男女站在湖邊,樹林茂密、黃色落葉繽紛,跛腳老兔子一跛跛跳下山坡(真的有兔子阿!在第16行)男的說:「我們在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。」女:「那你要怎麼樣嘛~」

 

這對熱情不再的情侶,心情都不太好。他們的第一個吻已經是太久之前的事了,而心也隨著老去(line 10)。詩名ephemera(極短暫存在之物)可以指愛情、或者愛情中的激情。

 

當女方還淚眼汪汪,不敢相信熱情就這樣消失時;男主角已經看開了,他安慰道:「別難過嘛,舊的不去新的不來(for other loves await us),只要我們愛過也恨得無怨無悔(Hate on and love through unrepining hours)。

這就是人生阿…所以,我們分手吧!」

 

這段話當作分手的安慰,感覺實在不怎麼有說服力。男生應該還是會常常接到女生的電話、MSN訊息,不斷被質問:「你一定是愛上別的女生了吧?!」

 

不管問幾次都沒用的,當一個男人開口說要分開,妳以為只要他沒跟別人在一起就一定有轉圜的餘地。但事實是,他可以開口說第一次分手,就一定會開口說第二次。喏,聽到了沒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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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寫作:一隻鳥接著一隻鳥.jpg 


《關於寫作:一隻鳥接著一隻鳥》封面讓人看了就覺得很好吃,俏皮的書名更是讓人好奇,寫作跟鳥有什麼關係?之前看了沒力史翠普寫的推薦文(有興趣者按這裡)就衝去圖書館預約,應該是因為動作夠快,很快就拿到了這本之前只有一人翻閱過的新書。

 

作者安.拉莫特(Anne Lamott)是個作家、也教導寫作課。她像是個循循善誘的媽媽,一路上不斷跟你說:「小心這邊會跌倒」。也像是個啦啦隊:「跌倒了沒關係,爬起來繼續往前走就好,一切都會沒事的。」本書譯者朱耘,輔仁大學英國文學系畢業,法國巴黎現代藝術高等學校肄業,曾任《ELLE》雜誌國際中文版主編(!)。

 

作者在書中舉了很多的實例娓娓道來寫作新手會遇到的種種問題,以及其對應的方法。光看目錄會覺得這本是很有系統的實用書,但其實著重的還是在心靈層面上的引導。

 

很有趣的一個章節(p.126),提及大家都會以為成功作家在寫作時十分有自信、下筆如有神,但比較實際的描寫應該是「煩躁不安、叨叨抱怨、愈來愈沒勁。」他破除了對於作家的迷思,告訴你這一切都是不可避免的,你只要耐住性子,就可以完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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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很喜歡的美聲加拿大女歌手Tara Maclean唱過一首”Settling”,歌詞中唱著葉子飄落,該怪的是風?還是該責怪樹鬆手讓她走?用葉子與樹來比喻感情的消逝,在歌、在詩都有。

到底什麼時候該結束一段感情?賭博要見好就收,感情呢?明明知道行不通,卻又拖著,等到兩人都不堪了,曾經擁有的好都蒙上了陰影,才要放棄。用了那麼多的力氣與時間,磨耗了自己的生命,完全忘了還有太多重要的東西。

葉慈說,在熱情的季節還沒過去之前,讓我們分開
(line 7)。如果能夠再來一次,我會選擇讓風帶著我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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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了第五首詩,終於出現了愛情的主題。楊牧翻成”那印度人致所愛”,但是我還是比較想要翻成”印第安人給他的愛人”,因為運動型的男孩比較是我的菜(第一句就歪了)。

 

第一段描寫破曉時分的島充滿寧靜,除了有跳舞的孔雀,與看到自己的倒影、氣得呱呱叫的鸚鵡。第二段鏡頭拉到海邊,那邊有艘孤獨的小船,還有印第安人與他的愛人十指交纏散步玩親親。

 

在我的想像中,這對戀人應該是去了長灘島度假,而且是在熱戀期。他們遠離喧囂,在樹下乘涼(第三段)。想像著他們的愛變成了星辰般永恆(our love grows an Indian star)、一顆燃燒的星/心(A meteor of the burning heart)。

 

人在感到幸福的時刻,總是特別怕死。最後一段描寫即使他們死後,魂魄也還是會在人世間徘迴。以這詩的心境做側面描寫分析,可以判定這名印第安人很可能只有30歲以下,因為只有年輕人才會在熱戀的時候害怕兩個人有天會死翹翹,完全忽略了很可能有一天物換星移、兩人各自移情別戀還是會活的好好的。

 

比起這首強說愁的情詩,我想我還是比較喜歡Robert Herrick’s “Gather ye rosebuds while ye may” (有花堪折直須折)的心境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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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開始我在想為什麼葉慈要寫一首在荒地的詩,”Wastes”其實翻成垃圾堆也是可以。無論何時在垃圾堆裡,這是哪門子的詩名?

 

這首詩的主角是我們每個人。當在這片經過時間的大火燎原、布滿砂礫的垃圾堆荒原中,渴望著可以與人一起穿Converse休閒鞋交談(line 3),我們已經選擇在這個獨特的地點露營紮營。這段看起來完全就像是某種遊記。

 

接下來還出現了悲傷的駱駝到處亂跑(line 6),我們的夢想也出來大聲疾呼說:目標就在前方!

 

看了兩遍,這首詩還是停留在垃圾堆的印象中。今天早上剛好在看《關於寫作:一隻鳥接著一隻鳥》,裡面不斷地諄諄教誨在寫作的過程中如何面對各種困難、挫折,與精神病症狀(譬如忌妒先出書的朋友、面對空白的稿紙時出現無法呼吸症狀、自信心低落),即使對自己寫的東西常常覺得簡直是爛到可以丟到垃圾堆(關鍵字出現),還是要繼續下去。

 

再回來看這首詩,才突然出現了燈泡!原來葉慈是面臨了安‧拉莫特(Anne Lamott,《關於寫作》的作者)說的寫作瓶頸,腸思枯竭的感覺就像是在垃圾堆中,但這個處境是我們自找的。這段朝聖之旅的主人就是我們的夢想,它要我們永遠不放棄,即使在荒漠中,也要繼續往前走下去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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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喵Baby.JPG

回老家跟姊姊和喵baby鬼混。姊姊問我在看什麼,我就跟她說了這首詩裡面的希臘神話故事。姐姐大叫:”怎麼這麼恐怖啊!?” 還好喵baby現在還聽不懂。

 

這首詩把露珠掉落在樹葉上比做眼淚掉在枕頭上。誰的眼淚?Philomel (line 10),她是Procne的妹妹。這位姊姊嫁給了國王也生了小孩,妹妹去找姐姐玩的時候卻被國王強暴了。國王為了要堵妹妹的嘴,直接把她的舌頭割了。

  

沒辦法說話怎辦呢?還好妹妹會刺繡,她便把發生的事情刺在布匹上。姐姐看到之後,把自己的兒子殺了煮給國王吃。在國王吃飽之後,把兒子的頭拿來給他看。(抖)

 

姐妹倆逃出了皇宮,國王追在後面要報仇。希臘諸神看到了,便把他們三人都變成了鳥。姐姐是麻雀、妹妹是夜鶯 (有些版本是反過來,妹妹因為被割舌了,所以是麻雀),國王則變成了老鷹,追捕他們倆。

 

問題出在倒數四行,說露水急落,每顆露水都是a thought/ From heaven (天上來的念頭),到evening's heart (夜晚的心上)。也許evening’s heart說的是夜鶯,但到底是什麼thought from heaven? 楊牧把這個thought翻成相思,但我總覺得不是這個意思。這個thought from heaven可能只有天知道了。 = =’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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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首詩用了兩個Sweet,又暱稱小溪為”我的小河流”(line 2),可說是甜滋滋。描寫的是一幅恬靜的鄉村景色,主角則是這位小河流。

 

在甜美的稻穀與沉思的牛隻中,她蜿蜒而過。詩人喜歡她勝過於那些瘋狂的歌者(line 3),到底瘋狂的歌者是誰啊?嗯,答案就在第一行,在稻田上,除了香甜好吃的稻米加上睡著一動也不動的牛,還會有什麼哩?

 

當然就是麻雀/烏鴉囉。

 

接下來的描寫就有那麼點情色的意味了。跟著她起伏的河岸,詩人在櫻桃園中躺下,聽著她在蘆葦床上無止盡地唱著(line 4-6)。蘆葦也能變成床,在河岸邊休息也能講成跟”她”一起躺在床上,只能跟葉慈說真有你的。

 

但詩人的小河流唱的歌是關於她自己、也是為了她自己而唱;她是甜美的自我中心者(sweet egotist)。所以可以得到的結論是,詩人求歡遭拒了,這位"她"根本沒有把他放在眼裡。還有,也許這是一首有關失戀的詩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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牧神.jpg 

↑牧神也常被說好色,葉慈想的難道是這個?

 

題名”牧神的祭司”,到底是用來做什麼的?Pan是牧者與放牧的牲畜的守護者,通常被引申為代表大自然的神靈。他的祭司應該也是同類的人,喜歡大自然,不喜歡城市的喧囂。

 

葉慈也是個愛好大自然的人,所以也許可以解讀成,這首詩寫的就是他自己。 他形容世俗的靡靡之音是憂鬱的(line 1),當他不想聽的時候,就逃避到山林間、泉水旁(line 3-4)。

 

我特別喜歡接下來的意象,”Plunges in a pool all bubbling with its shock” (line 6) (跳進一塘水中,震盪後全部都變成泡泡) 但是,問題是,到底是什麼跳進水中了?本來以為是葉慈自己跳到水裡去游泳,多看了幾次才找到,應該是第4行的fountain(泉水)注入了池塘中。

 

他坐在泉水邊聽著嘩嘩的水聲中,聽到了林妖(oriads)的叨叨絮語,他們在講的是祭司從沒聽過的秘密。秘密,也可以說就是八卦,詩人從煩擾的都市逃到了山林間,竟然聽到的還是八卦。

 

也許不是真的有林妖,而是詩人自己腦子裡想的還是那些東西:誰誰結婚了…(也許是他愛的Maud Gonne),誰誰外遇了…(還穿著香奈兒套裝)。你心裡是什麼,聽到看到的就都是什麼,逃到哪都沒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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葉慈詩選.jpg 

 

葉慈(William Butler Yeats),得過諾貝爾文學獎的愛爾蘭詩人與獨立運動革命家。從高中英文課本中認識了他,在那個口味吃很重的年紀竟然喜歡上他寫的那首”The Lake Isle of Innisfree”,裡面描寫恬靜的鄉間景色與悠閒,配上翻得極好的”葉慈”譯名,讓我覺得這詩人真是太像我想像中的詩人了啊!

 

後來又知道他一生為一個女人迷戀,Maud Gonne,同樣致力於愛爾蘭獨立運動的美女。聽起來還是好浪漫。雖然後來得知葉慈這位老不修竟然在多次求婚遭拒後,轉而向Maud的女兒求婚,結果呢─ 還是失敗!我對這位詩人寫的東西,就是特別有感覺,還選修了以他為專題的課。

 

詩這東西,總是讓人忘之卻步,更何況是英詩。好好的用英文散文說都不見得會懂了,更何況是用詩句這種跳躍的方式表達。但,可能就是因為不好懂,所以看懂的時候總是有種快意,就像是猜謎猜中了,沒有獎也開心,像是證明原來自己的腦袋還堪用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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史蒂芬.金談寫作.jpg  

 

喜歡一件事情,就會樂此不疲,史蒂芬‧金(Stephen King)如是說。這本《史蒂芬‧金談寫作》記載了他寫作生涯的心路歷程,如何從被退稿到賣出第一本書,如何從遜腳故事到好故事。裡面不只有對寫作的想法,他也提出一些工具與實例。我看的是之前商周的已絕版版本,譯者為蕭芳賢。

 

“閱讀和寫作就像學樂器、打棒球、練短跑一樣,同樣都要努力的練習。” (p. 230)

 

村上春樹也做過同樣譬喻,寫作跟慢跑一樣,都需要毅力與規律。史蒂芬說每天都必須要寫4-6小時,新手從每天1000字開始,每個星期休息一天。後來漸漸發現,大部分作家並不是什麼都不作坐著等靈感來,而是不停的寫,然後到某個時刻,靈感就會突然來拜訪你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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